2015年新宾县行政服务中心预算及叁公经费公开
浏览:5393次'时间:2015年6月1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支出预算表 三、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 “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内部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参与对进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项目和服务窗口的审定和调整工作;对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和监督。 (叁)负责对进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工作情况考评。 (四)负责组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联审会,组织联审单位对联办事项进行集体踏勘;负责对联审会议确定事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五)负责受理对进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六)负责对审批大厅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计算机网络以及其他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做好与上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联络。 (八)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预算表 (附件1) 20150610170038_685.zip 第叁部分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对于新宾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收支总预算19.96万元。 二、对于新宾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叁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叁公”经费预算数0.2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叁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