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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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新宾满自治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叁、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 “ 叁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叁、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对于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叁)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七)参与有关司法行政方面法规的起草、修改、咨询工作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九)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督察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 无。
第叁部分 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789.5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9.5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 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 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超收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 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789.5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789.59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 支 出 预 算 中 债 务 支 出 0万 元 ; 政 府 采 购 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 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94.7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增长、人员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4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7.37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0万元。 五、“叁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 叁公”经 费预算为0万元, 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预算“叁公 ”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 台,金额 0 万 元,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新宾满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应编制部门 (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 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 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 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 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 目共 0个,涉及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 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 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 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 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 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叁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 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