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上夹河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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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上夹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夹河镇镇办公室联系(024-552760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坚持“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镇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了严格审查,全年未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通过及时的公开政务信息,极大的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镇的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上夹河镇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叁)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政府信息透明化、制度化。2021年以来,我镇进一步加强了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作用和压实工作责任,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方面公开要及时,保证群众及时知晓。各类文件、规章制度等要及时公示,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另一方面行为要规范,确保公平公正。对政府重大招投标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对招标行为和结果进行公示。此外完善公示途径及目录,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信息审查,确保公开与保密有机结合。结合公开目录,认真梳理,对政府信息做到既要及时公开又要做好保密工作。做好动态管理,及时按规定规范化更新政府信息,接受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为保证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到政府工作动态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我镇将政务公开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通过制度上墙、上栏等线下方式向广大群众公开发布,并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监督保障情况。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使之能真正体现政府工作状态,成为政府与群众有效的沟通桥梁,上夹河镇积极构建长效机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目标。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能和效率,统筹好全镇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同时,将政务公开落实到各科室,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列入年终考核。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为打牢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做保障。二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我镇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制度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任务制度、任务效率等方面还具有诸多不足。一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二)是认真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办实事、重实效。 (叁)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种监督,重视服务性。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强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保密素养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保密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政府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推动我镇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全年上夹河镇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安全事件,未被国务院、辽宁省、抚顺市及新宾县通报,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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