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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中国人民银行新宾满族自治县支行职责
浏览:16905次'时间:2019年1月24日
中国人民银行新宾满族自治县支行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新宾满族自治县支行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分行、中支的有关政策规定; 2.依照管理权限,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 3.依照管理权限,防范化解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4.分析、研究辖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5.依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辖区金融统计工作及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6.管理人民币流通、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7.管理新宾县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 8.管理新宾满族自治县支行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工作; 9.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新宾满族自治县支行人事、党群、纪检等工作; 10.承办总行、分行、中支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