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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2018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对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建议》(123号)答复
浏览:3977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承办单
对县九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郭俊辉代表: 您提出对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对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建议,水务局领导非常重视并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就您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 我县饮用水水质情况:2015年至2017年我县共投资全县水质检测经费192万元,共检测工程493处,水质检测报告4184份,其中合格1685份,细菌学指标超标2470份(阶段性超标,冬季不超标,丰水期超标,水烧开后可以饮用),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超标29处(已新建水源井处理)。2018我县水质检测费为33万元,检测总工程数量为660个。 为合理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饮水工程管护范围、防止发展高污染养殖业、开展面源污染防治、建设保护涵养林和水资源保护设施等,我县于2017年6月份开始制定《新宾满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在此,对您提出的提案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承办单位:新宾县水务局 承办负责人: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