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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对于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的建议》(134号)答复
浏览:3406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单
对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34号建议的答复 张庆彬代表: 您提出“对于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关心。 现答复如下: 一、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情况 一是学校和乡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立了密切的联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分别任中小学法制校长,每个学期都要到学校为师生做法律知识讲座,目的是让广大师生“知法、懂法、守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学校将学生的法制教育纳入了日常德育工作。以道德与法制课为重点,通过课堂教学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组织学生开展办法律知识手抄报、板报、知识竞赛等活动,宣传法律知识。 二、今后将开展的法律进校园活动 (一)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用法。把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密切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达标、依法治校结合起来,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探索法制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吸引力,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及法制征文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二)结合“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与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学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指导,使青少年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叁)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已向各地印发《对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全县各校会集中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