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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对于在东南公路拨卜沟村段增设限速监控卡口的建议》(127号)答复
浏览:3448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单
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对于在东南公路拨卜沟村路段增设限速监控卡扣的建议》(127号)答复 初志伟代表: 您提出的《对于在东南公路拨卜沟村路段增设限速监控卡扣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的关心与关注! 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交警大队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因某些驾驶人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有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我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治理措施: 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路(沉通线)为省级公路,按照相关要求村镇限速为40公里/小时,并且需要省局、市支队的批准方能建设,并且保证两处固定卡口距离间隔为20公里。因刘家卡口到拨卜沟村未达到20公里,未达到上诉要求,所以建议路政等相关部门在此处安装减速标志、减速带等相关提示措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总之,我们交警大队会通过加强管理,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的关心与支持。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承办负责人;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