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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对于增加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费用的建议》(111)答复
浏览:3063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单
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对于增加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费用的建议》 (111号)答复 黄克军代表: 您提出的《对于增加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费用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关心,针对您提出的对于增加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费用的建议,我们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我县开展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以来,节省了以往垃圾处理的部分资金,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果。为此各乡镇付出了积极的努力,在花费很大人力的基础上,仍然需要在日常环境卫生维护、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入资金。考虑到县、乡(镇)、村级财务状况都比较紧张,我们结合新宾实际工作,包装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和政策的支持,来确保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目前,已经完成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额度1000万元,用于购置垃圾分选处理设备、垃圾压缩车、小型垃圾清扫车。 二、制定《2018年新宾满族自治县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和奖补办法》。针对开展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效果明显的村,发放奖补资金。并将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向工作效果好的乡镇、村倾斜。 承办单位(公章):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承办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八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