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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对于合理种植道地中药材的建议》(105号)答复
浏览:2779次'时间:2018年8月22日
2018年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承办单
对县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林晓明代表: 您提出对于合理种植道地中药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和发展的物资基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是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重要支撑。保护和发展中药材,对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对于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水分重要意义。 一、鼓励扩大种植规模,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结合我县十叁五规划,未来五年内,在稳定原有中药材种植面积的基础上,继续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面积达到10万亩。为解决林药矛盾,我县积极示范推广平地中药材种植技术,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引导农民利用耕地种植中药材,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二、加快培育龙头公司。未来五年内,将按照中药材发展规划,采取招商引资,扶持培育等做法,继续加强龙头公司的辐射带动作用,切实推动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 叁、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组织。我县中药材合作组织已经初具规模,其中包括中药材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合作组织,目前我县中药材合作组织达到60多家。 四、建立健全中药材产业生产流通体系。应整合资源,扶持中药材公司及专业合作组织扩大经营范围和应对市场能力,在销售环节上建立网络电商平台,紧密联系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形成我县完整的中药材流通体系。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农村经济发展局 承办负责人: 二〇一八年五月叁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