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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新宾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调编号195(17*)皑整改结果公示
浏览:2665次'时间:2018年4月19日
新宾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任务{编号195(17*)}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195(17*):抚顺市2011年在大伙房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设立南杂木工业园,2013年以来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陆续违法审批建设石墨加工、水泥制品等10余家工业公司。2016年又在保护区内规划建设神州北湖生态文化旅游区项目,并于2017年1月在一级保护区内举办首届神州北湖冬捕节。 二、整改目标 消除大伙房水源保护区污染隐患,确保大伙房水库水质稳定保持二类标准。 叁、整改结果 (1)已经取缔园区管理机构。(抚编发【2017】60号对于撤销抚顺南杂木木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 要求公司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开展了公司达标情况的监测工作。已经制定《南杂木大伙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中工业公司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2)环保局在2017年8月开展了一次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排查工作,基本掌握了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情况,按照市环保局要求又制定了《新宾县大伙房二级保护区内2013年以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查方案》,将按照市局要求时间节点再开展一次排查工作,并将依据排查结果开展整治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新宾县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苍产蝉辫;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0日 受理部门: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新宾县工作协调组 联系电话: 55035506 邮寄地址: 新宾县新宾镇启运路40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办公室 新宾县 2018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