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8年第一批)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公司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日期
备 注
1
(新)市监药罚〔2018〕1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中心卫生院使用假药案
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镇中心卫生院
王晓玉
当事人使用的药品“牡丹皮”、“白鲜皮”经省食药监局函查,为非药品包装标示的生产公司生产,系未经批准生产,依法认定为假药;同时采购的其它药品无法证明来源的合法性,依法认定为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叁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叁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叁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及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2018年03月13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