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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永陵镇新增客运班线招标公告
浏览:3816次'时间:2018年3月23日
招标公告 根据新宾满族自治县旅游产业发展需要,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经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同意,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拟在永陵镇设定旅游客运班线。经永陵镇政府、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联合审定,确定该线路符合运营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对于《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等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联系电话:024-55022973;电子信箱:5024095蔼163.肠辞尘。 二、招标内容: 1、线路:本次旅游客运班线线路招标为整体招标,分叁条支线,具体如下。(1)赫图阿拉城北门——永陵陵宫停车场;(2)富林嘉苑小区——头道砬子村;(3)庙沟——庙沟(环)途径:永陵桥、永陵车站、永陵二院、永陵地税分局; 2、运营车辆数量要求:叁条支线共计30台; 3、运营车辆类型及等级:中级及中级以上19座以下的纯电动或燃料电池汽车; 4、投标人资格:已具备或者拟申请招标项目所要求的道路客运经营范围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叁、报名时间:2018年3月24日至2018年4月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四、投标及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报名时收取,每个投标人缴纳1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未中标方在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投标报名后,如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出或无故不参加开标活动,致使招标人和相关投标方成本增加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中标方中标后180天内不按规定投入运营的保证金不予返还。中标方按要求购置车辆并办理营运手续开始运营,并经县运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全额无息返还。 交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宾支行 账号:21001647908050006734 (保证金只接受电汇方式) 新宾满族自治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017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