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想关部门都非常重视,新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学期初都会组织专项督导,督促学校开展自查,保证食品安全。3月12日,成都七中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我局高度重视,并安排相关科室制定计划,根据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工作细则开展检查。
一、学校及托机构食堂应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果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学校应与供餐单位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二、持有有数经营许可,不得超范围经营。
三、对经管场所环境卫生、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清洁。
四、对库房内上学期置备的冰鲜内类、半成品、蔬某瓜果及食品添加剂进行全面清理。
五、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六、对各种食品加工设备、留样柜、冷库、餐用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等运转情沉全面检查。
七、对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建设、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有害生物防制等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八、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对从业人员上岗前集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九、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食品加工操作前,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
十、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餐饮单位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愚务提供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