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公司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 名 |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日期 |
备注 |
1 |
(新)市监药罚〔2017〕13号 |
辽宁荣泰药业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
辽宁荣泰药业有限公司 |
|
魏玉艳 |
当事人购进、销售的药品经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确定为劣药 |
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
主动履行,2017年05月11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05月11日 |
|
2 |
(新)市监药罚〔2017〕14号 |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向阳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向阳村卫生室 |
|
吴耀辉 |
当事人使用的药品经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确定为劣药 |
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免除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17年05月11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05月11日 |
|
3 |
(新)市监药罚〔2017〕15号 |
抚顺百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肇兴店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抚顺百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肇兴店 |
|
王淑华 |
当事人未实名制销售含麻黄碱类药品 |
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000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05月23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05月23日 |
|
4 |
(新)市监药罚〔2017〕16号 |
抚顺东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仁德分店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抚顺东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仁德分店 |
|
于 晶 |
当事人未实名制销售含麻黄碱类药品 |
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000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05月23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05月23日 |
|
5 |
(新)市监药罚〔2017〕17号 |
抚顺利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启运店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抚顺利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启运店 |
|
佟玉晶 |
当事人未实名制销售含麻黄碱类药品 |
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000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05月23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05月23日 |
|
6 |
(新)市监药罚〔2017〕18号 |
新宾满族自治县老百姓大药房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新宾满族自治县老百姓大药房 |
|
潘志民 |
当事人未实名制销售含麻黄碱类药品 |
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000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17年05月23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05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