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务要闻 完善“四项机制”推进生态建设和环保常态化长效化
来源:辽东网浏览:2188次'时间:2017年5月25日
自中央第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以来,我市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围绕水源保护工程、浑河流域治理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工程、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青山工程等“五大工程”,着力完善“四项机制”,积极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常态化、长效化。
我市着力完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建立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市、县(区)、乡镇(街道)叁级领导体系,坚持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一级、层层抓落实。 我市着力完善了考评机制,开出“叁项清单”列入考评指标体系。全市开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用“叁项清单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做好领导干部离任生态环保审计和考核,确保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接续性、长效性。 我市着力完善了督察机制,创建大督察工作格局。整合市委、市政府督察力量,建立大督察工作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督察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查办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全市着力完善了公开公示机制,及时做好违法案件处理、资金使用等信息的公开发布,健全完善定期公开公示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