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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信息 大伙房水源一级保护区拟禁止旅游、游泳和垂钓
来源:辽东网浏览:5050次'时间:2018年10月12日
在大伙房饮用水水源的一级保护区内,除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的活动外,禁止活动中拟增加“旅游、游泳、垂钓”。
10月9日,辽宁省十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 修正案草案修改为:在一级保护区内,除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禁止的活动外,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禁止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船舶通行以及设置码头;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种植农作物;禁止使用化肥、农药;禁止堆放垃圾、粪便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废弃物;禁止采石、挖砂、取土;禁止设置油库;禁止建立墓地和掩埋动物尸体;禁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能污染一级保护区内水源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