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公司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日期 |
备注 |
1 |
新环罚决字[2017]第01号 |
违法排放污染物 |
抚顺市华威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1210422587323887J |
吴贞 |
探矿过程中,将原有早已闭矿的硫化铁矿老竖井中的含多种污染物的淋溶水,未经过任何处理抽排入河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七十四条,罚款壹拾捌万壹仟肆佰玖拾捌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5月11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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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环罚决字[2017]第02号 |
违反环评制度 |
新宾满族自治县天时石灰石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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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子 |
环保手续未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使用 |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3条、第28条,罚款贰万元整。 |
未履行,准备申请强制执行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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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环罚决字[2017]第05号 |
违反环评制度 |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昀龙碎石加工厂 |
201422602128478 |
姜云龙 |
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61条,罚款壹仟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5月26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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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环罚决字[2017]第06号 |
违反环评制度 |
榆树乡明明集成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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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 |
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61条,罚款壹仟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5月27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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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环罚决字[2017]第07号 |
违反环评制度 |
王建民炭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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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 |
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61条,罚款壹仟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5月27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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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环罚决字[2017]第08号 |
违反环评制度 |
新宾镇生猪屠宰点 |
91210422119560726J |
孙经元 |
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61条,罚款壹仟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6月5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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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环罚决字[2017]第09号 |
违反环评制度 |
红庙子生猪定点屠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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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景余 |
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61条,罚款伍佰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6月5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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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新环罚决字[2017]第10号 |
违反环评制度 |
旺清门镇生猪定点屠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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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航 |
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61条,罚款伍佰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6月5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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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环罚决字[2017]第11号 |
违反环评制度 |
响水河乡生猪定点屠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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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静 |
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61条,罚款伍佰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6月5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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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环罚决字[2017]第12号 |
违反环评制度 |
永陵镇生猪定点屠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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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臣 |
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61条,罚款伍佰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6月5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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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新环罚决字[2017]第13号 |
违反环评制度 |
榆树乡生猪定点屠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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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晓宾 |
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61条,罚款伍佰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6月5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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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新环罚决字[2017]第14号 |
违反环评制度 |
木奇镇生猪定点屠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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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兴 |
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61条,罚款伍佰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6月5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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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新环罚决字[2017]第15号 |
违反环评制度 |
上夹河镇生猪定点屠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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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 |
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61条,罚款伍佰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6月5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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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新环罚决字[2017]第16号 |
违反环评制度 |
南杂木生猪屠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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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安航 |
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61条,罚款伍佰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6月5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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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新环罚决字[2017]第17号 |
违反环评制度 |
巨鑫泓生猪屠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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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树全 |
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61条,罚款伍佰元整。 |
未履行,准备申请强制执行。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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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新环罚决字[2017]第18号 |
违反环评制度 |
苇子峪镇生猪定点屠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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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宗臣 |
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61条,罚款伍佰元整。 |
主动履行,2017年6月5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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