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7年第四批)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公司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 名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日期
备注
1
(新)市监药罚〔2017〕19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下夹河乡松树村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新宾满族自治县下夹河乡松树村卫生室
孟 铁
当事人使用的药品经海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确定为劣药
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免除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2017年06月05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06月05日
2
(新)市监药罚〔2017〕20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庙子乡英盈村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庙子乡英盈村卫生室
段华清
3
(新)市监药罚〔2017〕21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桦树村卫生室使用劣药案
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桦树村卫生室
翟艳华
4
(新)市监药罚〔2017〕22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上夹河世合药房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新宾满族自治县上夹河世合药房
杨 明
当事人采购药品未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其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其给予6000.00元的罚款。
主动履行,2017年06月20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