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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对于召开《对于制定新宾县天然气价格的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浏览:6657次'时间:2016年8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召开《对于制定新宾县天然气价格的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16年9月7日9点
二、地点:新宾县政府二楼会议室
三、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施阶梯价格,用气量分为三档,一、二、三档气价按1:1.2:1.5的比价安排,阶梯气价以年度为计价周期。
方案一:每户每年用气量180m3(含)以内,价格为4.60元/尘3;每户每年用气量180-240尘3(含)部分,价格为5.50元/尘3;每户每年用气量超过240尘3部分,价格为6.90元/尘3。
方案二:每户每年用气量160m3(含)以内,价格为4.60元/尘3;每户每年用气量160-220尘3(含)部分,价格为5.50元/尘3;每户每年用气量超过220尘3部分,价格为6.90元/尘3。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5.00元/尘3。
四、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参加人:初俊明、郭阳、赵丽娟、姚文君、钟成斌、李秀清、何云松、王慧楠、崔巍、郑春艳、陈连旭、滕喜波、李刚、栾海、纪晓光、邵晓玲、黄金刚
听证人:关旭、林强、关蕴英
新宾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201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