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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新宾动监局采取措施强化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
浏览:2769次'时间:2016年6月27日
一是明确责任。新宾县动监局与养殖场负责人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物安全等责任书。规模养殖场法人是本场动物及其产物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接受县动监局的监督管理,对不服从监管的将依法作出处理处罚。严禁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和饲料添加剂,对违法违规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和生物制品的养殖场法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监管人员制度。对规模养殖实行动态管理,搞好登记备案,及时派驻产地检疫员,实施生产全过程监管。动监所检疫员对所监管的规模养殖场随时检查巡查,指导提高饲养管理水平,规范生产经营,并做好监管记录。 三是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新办规模养殖场必须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依法应当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而未办理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指导监督规模养殖场建立完善养殖档案,档案应按国家规定时间保存,对不按时填写养殖档案和保存不当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