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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信息 抚顺消协发节日提示 消费要理性 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来源:抚顺晚报浏览:4535次'时间:2016年1月4日
元旦、春节临近,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消费一定要理性,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维权。
购物一定要索取票据 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后,一定要向经营者索取票据,这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就有有效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在外就餐过程中,如果出现中毒、身体不适等状况,除了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投诉,采取紧急措施送医院救治,还要保护好现场及残留食品、物品,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处理;一定要注意“预付”、“网购”、“返券”、“赠送”式消费,因为这些方式的购物,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叁包”服务均难以保证,且购买的商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无论是维权还是理赔都非常困难。 食品要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 购买肉及肉制品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注意识别标签,查看食品标签的内容是否齐全,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保存条件等。 节日外出就餐应注意有些餐馆推出的节日餐存在加价不加量,设置最低消费、限制打折范围、强制消费套餐等手段,令消费者吃得并不愉快。因此消费者预订节日餐应注意叁个方面:一要细看,看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可信,有无设定产物优惠范围;二要细问,问清打折活动是否覆盖所有产物,以及有无时间限制;叁要细查,仔细查看账单是否按实际情况结算。 警惕以“降价促销”、“消费返卷”为名的消费陷阱 留心各种形式的返券诱导消费者循环消费,这种方式看起来和商品打折一样,而实际必须购满规定数额商品才赠券,消费者为使用赠券,不知不觉中按照商场设置的方式循环购物;以所谓“直销价”、“惊爆价”、“全市最低价”和“有奖销售”等口号进行促销,不排除部分商家就是在利用这些招牌抛售积压陈货、滞销商品、残次商品甚至是假货;警惕经营者的“霸王条款”,如在票据上注明的“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赠品不包质量”等都是无效的,不能免除“叁包”责任。所以消费者在参与商家的节日促销活动时,要事先对自己购买的商品心中有数,并实地查看价格、型号等,弄清楚商家的促销活动内容,这样就可以对商品促销前后的价格、品质进行对比,最大限度用好返券。 &苍产蝉辫;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要警惕不法经营者短斤少两、掺杂使假等坑害消费者的行为。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人们节日期间的消费心里,采取各种方式坑害消费者,比如短斤少两、掺杂使假或者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商品。遇到此类问题,消费者一定要在保留好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及时与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联系,以使违法经营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 消费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应及时拨打“12315”电话,到市消协或者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