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专业
1
新卫医罚【2022】003
张春娟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诊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20元,加处罚款50000元
2022.12.14
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卫生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