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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对于《抚顺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第9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浏览:9512次'时间:2023年6月12日
一、整改任务 位于大伙房饮用水源地上游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溢流现象普遍,清原县、红透山镇、新宾县、南杂木镇等4家污水处理厂长期溢流,每天约有3.5万余吨污水直排入河,汇入大伙房水库;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仅2020年2月,清原县污水处理厂超标19天,化学需氧量(颁翱顿)最高超标0.66倍,新宾县污水处理厂超标14天,总磷最高超标8.84倍。二级保护区内上马镇温道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 二、整改目标 加强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加快推进改造建设,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叁、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底前,完成新宾镇新建1万吨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由1.5万吨/日提升至2.5万吨/日),并稳定达标运行。改造期间,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消除污水溢流。 2.2021年3月底前,完成南杂木镇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对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并实现达标排放。2022年6月底前,完成南杂木镇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处理能力由0.3万吨/日提升至0.8万吨/日),并稳定达标运行。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利用省政府专项债资金,扩建新宾镇、南杂木镇、永陵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设工程,于2020年10月27日开标,2021年4月中旬开始陆续开工,至12月末新宾镇、南杂木镇污水处理厂试车运行,今年于5月底整体完工,现已完成规划、竣工验收及环保验收。目前新宾镇、南杂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分别厂提升至2.5万吨/日、0.8万吨/日,彻底解决溢流问题、达标排放。 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江西建工第叁建筑有限公司市场化委托运营局新宾镇、永陵镇、南杂木镇等六座污水处理厂。现正在修改、协商运营协议,确保达到技术升级、科学管理,保障污水处理厂长期稳定运营、达标排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3日(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精品缅甸乐园在线入口 2023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