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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对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55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1017次'时间:2023年2月21日
冯敏、孙庆杰代表: 您提出“对于维修永陵镇苏子河桥栏杆”的建议已收悉, 现答复如下:永陵镇至榆树乡苏子河段永陵桥为农村公路县级公路永红线桥梁,按照国家文件规定的原则是“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由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管理,具体管理单位为新宾县交通运输局,养护单位为新宾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全桥栏杆改建项目已不是日常养护范畴,应由县财政列入专项资金解决。 为了保证过往行人、行车的安全通行问题,我单位每年在春季、秋季对桥梁进行一次全面的桥梁检查,发现小的病害及时维修,保证桥梁正常运行,出现大型病害或者桥梁不能满足正常使用,向上汇报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保证安全通车。 桥梁栏杆扶手等部件已经老化,出现爆裂、开焊的现象,需要全桥更换桥梁栏杆扶手的工程,属于改造工程,不是简简单单维修就能解决的,我单位已经反映给新宾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答复,由他们单位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面下达计划后,立即安排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改造。 暂无计划时,做到随时损坏随时维修,以保证该桥梁运行正常,保障行车行人通行安全。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承办负责人:徐瑞宾 二翱二二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