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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对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53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009次'时间:2023年2月21日
刘鑫代表: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您提出“对于苏子河源路面硬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收到建议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到实地调查。经调查,通往苏子河源头保护区的路不在路网内,建设、投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而且该路段在源头保护区内,如果进山车辆和游客增多,不利于生态保护,因此该路段不具备修建条件。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承办负责人:张志琨 二0二二年七月 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