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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对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26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955次'时间:2023年2月21日
孟凡扬代表: 您提出的“对于加强苏水北路亮化设施维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河堤立柱灯不亮问题:按照县政府意见,设定河堤立柱灯间隔点亮。 二、堤上路灯、地面射灯部分故障和不亮问题:我们已经建立网格化排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 叁、“推进河长制、建设幸福河”亮化公益广告问题:此产权归水务局所有,由水务局负责日常监管和维护,我们已及时联系水务局,由水务局负责维修。 四、兴京桥的彩虹不亮问题:此项目为2000年建设工程,现已过保修期,我们每年都将此项目列入亮化维修工程,由于县财政资金不足,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对此,我们会再次向县政府申请修复资金。 下步工作中,我们会总结苏水北路亮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叁,补齐短板,加强市政设施日常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负责人:倪惠森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二0二二年六月叁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