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县政协提案 对县十届政协一次会议 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922次'时间:2023年2月21日
崔清华委员您好: 对于您所提出的“对于构建养老幸福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不断加剧,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问题迫在眉睫。2020年初,抚顺市民政局为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对于确定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制定了《抚顺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县也是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之一。2021年县人社局在新宾镇投资64万元建设一家990平方米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辐射周边五个社区的老年人,具备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和助乐等“六助”服务功能。依托农村敬老院分别在平顶山、响水河两处敬老院各投资30万元,装修改造2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全县15个乡镇原有33个幸福院的基础上,又对全县14个村的农村幸福院分别投资3万元进行装修改造,用于农村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六助”服务。目前,我县农村幸福院还没有达到全覆盖,县人社局也会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我县现有14家公办敬老院及3家民办养老机构,总体床位数是1363个,已使用436个床位,还有877个床位闲置,可有偿服务农村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方便子女就业、创业,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阶段性问题。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负责人:张炳豪 二0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