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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240次'时间:2023年2月17日
杨春华代表: 您提出《对于对于新宾镇肇兴路胜利街客运九号楼小区乱搭乱建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单位按照县政府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联合其他部门已逐渐对河北区域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拆除违法建筑,对路面进行硬化绿化,规划公共停车位,保障消防通道疏通,合理利用公共空间,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拆除违法建筑3万余平方米。 新宾镇肇兴路胜利街客运九号楼后的乱搭乱建行为已是多年形成的乱象,且尚有未动迁平房存在,存在城中村现象,待县政府对该处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县规划主管部门对该楼后区域民房及其他建筑物的审定后,出具违法建筑确认书,我单位将配合其他部门对新宾镇肇兴路胜利街客运九号楼后乱搭乱建现象进行综合整治。 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大巡察力度,防止新建违法建筑的产生,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美丽、文明新宾作出自己的贡献。
承办单位: 新宾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承办负责人:王英俊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