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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县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091次'时间:2023年2月17日
栾海、唐治国、黄博、尹阳 代表: 您提出的《对于在河北商业区改建智能停车场的建议》我局收悉。根据建议内容,我局对百货大楼及周边进行了勘察,并征求了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在此答复如下: 1、百货商场是我县大型公共建筑。百货大楼北侧(地面下)有消防专用地下蓄水池及配套管道,有消防专用检查井口等。其上方及周边严禁有重物压占,任何活动都不得影响其安全及正常使用。 2、百货大楼四面设计有疏散门,门前不得有障碍物体,以免在紧急情况下影响人员安全撤离。 3、消防救援需要,百货大楼四周不能有障碍物体,保证消防车可以靠近施救。 4、百货商场东场地,承担我县大型公共宣传活动、公益活动等。 综上所述,百货广场目前不能改做收费停车场使用。 县政府正在研究县城地下公共停车场、和地上立体停车位问题,下一步将在县城适当的位置规划建设停车场,以解决县城停车难问题。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承办负责人:盛玉忠
二〇二二年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