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公司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日期 | 备 注 |
1 | (新)市监械当罚字〔2022〕6号 |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王桂清口腔诊所购进医疗器械案未做验收记录案 |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王桂清口腔诊所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号:PDY60015621042211D2158 | 任 丽 | 未严格执行医疗器械查验记录制度,购进医疗器械案未做验收记录 | 其行为违反了《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第叁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22年10月9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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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市监械罚字〔2022〕1号 | 抚顺新宾赵建国口腔科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等案 | 抚顺新宾赵建国口腔科所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号:PDY60019921042217D2158 | 赵建国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及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购进的医疗器械未做验收记录 | 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叁)项、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叁)项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1、警告;2、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3、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22年10月21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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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市监械罚字〔2022〕2号 | 抚顺新宾张显威口腔科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抚顺新宾张显威口腔科诊所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号:PDY60012121042212D3001 | 张显威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 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叁)项、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1、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2、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22年10月21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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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市监械罚字〔2022〕3号 | 抚顺育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育齿口腔科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抚顺育齿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育齿口腔科诊所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号:PDY60022021042215D2152 | 张晓为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 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叁)项、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1、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2、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22年10月21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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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市监械罚字〔2022〕4号 | 新宾满族自治县鸿禄口腔科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等案 | 新宾满族自治县鸿禄口腔科诊所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号:PDY6000721042211D3001 | 王松清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及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购进的医疗器械未做验收记录 | 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叁)项、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叁)项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1、警告;2、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3、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22年10月21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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