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
名称
违法公司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 要 违
法 事 实
行政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日期
备 注
1
新农(渔政)罚冲〔2022〕001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李晶萌违法电鱼案
李晶萌
违法电鱼
该行为违反了《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责令其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没收违法捕鱼工具电鱼器一台。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主动履行,2022年4月1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1日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新农(渔政)罚冲〔2022〕002号
新宾满族自治县平顶山镇潘明义违法电击林蛙案
潘明义
违法电击林蛙
其行为违反《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抚顺市农业农村局文件抚农发【2021】145号之规定,故对其进行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捕鱼工具电鱼器一台。
主动履行,2022年4月18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18日
新农(农药)罚﹝2022﹞1号
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邵飞
99210422MAOUNAOM79
无证经营
农药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故对其进行以下处罚:1.责令改正,停止经营农药;2.没收违法所得叁佰贰拾元整。¥320.00元。3.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主动履行,2022年6月7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7日
新农(农药)罚﹝2022﹞2号
经营假农药案
新宾满族自治县百草堂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93210422MA10TQEJ2P
王丹
经营假农药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责令其改正,停止经营农药,并对其进行以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肆仟壹佰陆拾元整¥4160.00元。
2、罚款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00元。
主动履行,2022年8月29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