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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对县九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32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1509次'时间:2021年12月27日
贾元宏等五位委员: 您提出的《对于规范城区养犬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养犬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最大限度治理犬患问题,拟定《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公工作实施方案》及《对于申请犬类管理所需费用的请示》已向县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但由于我县经济情况,县政府至今未能批复,我县公安局已将列入计划逐步解决,请委员们谅解。(《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安局“犬类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于申请犬类管理所需费用请示》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