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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 我县5个集体和4名个人荣获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荣誉称号
浏览:4417次'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2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市委书记来鹤出席会议并讲话,我县再创佳绩,县委统战部等5家单位荣获“全市模范集体”、池源等4人荣获“全市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来鹤书记指出 今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概括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十二个必须”,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永陵镇镇长孔明作为模范集体代表,在大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永陵镇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结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全镇工作规划,依托文旅产业等优势项目,促进居民创业、就业,2021年全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14107元,同时注重传承传统文化,打造了下房子村、嘉禾村、永陵满族小学等一批创建典型。 榆树乡蔡家村党总支书记蔡振平作为模范个人代表作了书面经验交流,他坚持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示范带动蔡家村群众发展香菇生产,壮大村集体实力,全村现有出菇棚282个,发菌棚32个,年利润超过100万元,带动周边300多名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县委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全县各部门和各族人民要以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坚定自觉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推动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先导区及幸福美丽新宾奉献力量。 全市模范集体(5个) 中共新宾满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新宾满族自治县北四平乡中心小学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人民政府 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庙子乡西岔村村民委员会 新宾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全市模范个人(4人) 池源(女,满族) 新宾满族自治县清永陵文物管理所所长 郑尚善(朝鲜族)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内一科主任 蔡振平(满族) 新宾满族自治县榆树乡蔡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关长胜(满族)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新宾满族剪纸市级传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