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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对于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通告
浏览:27791次'时间:2021年4月14日
对于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通告
为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持续保持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高压态势,维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民政部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对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公司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全县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收社会公众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社会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未经登记,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 二、任何非法社会组织都应及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一旦存在上述情形,应立即停止活动,自行整改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活动的,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叁、个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确认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一)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二)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公众微信号“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叁)通过县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查询。 四、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在我县开展活动或有相关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及时举报。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提供线索时,请实名举报,填写举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登记管理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55080589 电子邮箱:xbxmjzz@126.om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2021年4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