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新)市监药罚〔2021〕1号 | 抚顺东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仁德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抚顺东洲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仁德分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422319057172齿 | 于 晶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其行为已经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叁十八条第一款、《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领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处以500.00元罚款。 | 主动履行,2021年02月02日 |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02月0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