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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对县九届政协叁次会议 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8217次'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对县九届政协叁次会议 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王淑华、张玉娟、张松代表: 您提出《对于在“新常态”下促进我县非公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宾县政府一直加大对民营公司的扶持力度,先后出台了《新宾满族自治县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小公司发展专项资金暂行规定》《新宾满族自治县公司高层次人才引进稳定激励暂行办法》《新宾满族自治县扩大开放促进投资若干政策》和《对于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为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近年来,县工信局每年都对民营公司开展多项扶持工作。一是加大银公司对接力度,每年组织我县民营公司参加各种形式的银企对接会,解决公司融资困问题,今年疫情期间,为保证疫情防控需求,为青松药业和秘参堂药业两家公司申报了国家金融扶持;二是组织公司建立中小公司服务平台,目前,我县已成立省级中小公司服务平台两个,帮助公司培训技能和技术性人才;叁是组织公司参与国内、国际大型展会,做大新宾公司产物品牌,打响新宾产物知名度;四是建立木材等产业行业协会,联合同一产业行业公司家力量,壮大木材等行业市场竞争力;五是从规模公司做起,指导公司建立并完善现代公司制度,促进公司从家族式走向集团发展模式,壮大我县民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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