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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对县政协九届叁次会议 第73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3309次'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对县政协九届叁次会议 第73号建议的答复 邹秀良委员: 您在县九届叁次会议上提出的《对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提案(第73号提案)收悉,民政部门根据工作职能,对提案中涉及问题答复如下。 我们民政部门多年来,向省厅积极争取资金1102万元对部分城乡社区办公用房进行新建和改扩建,使他们的办公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同时每年向省厅和县政府分别争取44.22万元、49.83万元用于城镇社区工作者补贴。由于省市两级财政只负责城区社区办公经费,叁县城镇社区办公经费由本级财政支付。从2019年开始,由于县财政紧张原来的每年2万元社区经费不再拨付。由各镇自行解决。各村人员补贴及办公经费,由国家在2003年制定转移支付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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