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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县九届政协叁次会议《对于农村道路主要街道设立区间测速的建议》(51号)答复
浏览:2013次'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县九届政协叁次会议《对于农村道路主要街道设立区间测速的建议》(51号)答复 刘春彦代表: 您提出的《对于农村主要街道设立区间测速提案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的关心与关注! 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交警大队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因某些驾驶人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按规定避让行人,有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我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治理措施: 经大队领导讨论研究: 一丶交警大队每年定期会对全县乡镇警务人员(各乡镇派出所抽调人员)培训业务技能。 二丶目前交警大队对在各乡镇交通要道超载、酒驾等违法行为每周最少检查四次。今年以来,累计“百吨王”超载47起(车货总质量达到100吨以上),“百吨王”改型20起,货车严重超载87起,饮酒驾驶80起,醉驾1起,严重涉牌涉证406起,货车超载289起,行政拘留9人,现场处罚1316起。 叁丶对于减速带、警示牌、限速等相关安全设施是由乡镇政府出资,路政负责规划、建设,交警大队只能提供相应建议意见,协助上述部门解决。
四丶区间测速、移动测速、拍照杆等设施按公安部门道路等级建设设置的安全限速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市计量单位鉴定后设置。 总之,我们交警大队会通过加强管理,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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