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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对县九届政协叁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2008次'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对县九届政协叁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李明委员: 您提出《对于发展有机水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宾县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大生态”发展理念,打造生态农业,大力推动标准化生产,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大米认证面积达到8.45万亩,占水稻种植面积的65%。打造了“满乡甜水稻米”、“赫城贡米”、“金稻一品富硒稻米”、“御稻农乡”、“皇粮贡”“汇禾源帝王粮”和“塬浩大米”等十几个有机、绿色大米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产物品牌。新宾县获首批辽宁省首家国家级生态原产地产物保护示范区,新宾大米是地理标志认证保护产物。同时新宾县也是抚顺市绿色食品认证管理最好的县区,通过严格的准入和监管制度,保障了绿色食品的质量。 如何打造富尔江流域水稻品牌,维护好优质形象,需要政府引导,更需要市场主体牵头,现该区域内发展较好的大米生产主体有新宾满族自治县南俊家庭农场、新宾满族自治县硒友农产物专业合作社、新宾满族自治县文志农产物专业合作社、抚顺市沃土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宾满族自治县跃虎家庭农场。 对于打着富尔江大米的名义销售自己的劣质米情况,政府需要加强监管,我县已完成国家农产物质量安全县申报工作,农产物质量安全是重中之重,要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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