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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提案 对县九届政协叁次会议 第十一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1984次'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对县九届政协叁次会议 第十一号建议的答复 杜振萍、吴晓旭委员: 您提出“对于推广农业打药使用无人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县农业部门正在积极争取利用上级部门的专项资金对植保无人机施药进行示范和推广,植保无人机施药的几在突出优点,一是解决施药难的问题;二是降低用药量,保护了环境,保证了产物质量;叁是实现了统防统治,短时间内大面积防控有效地减少了虫源和菌源,减少了施药次数。农民朋友也正在认识和接受中。目前,我县本级财力无相关项目资金及项目,没有条件购买无人机,我们正在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资金用于植保无人机施药进行示范和推广及购买植保无人机,以便在农忙时分配到各乡镇用于农作物的病虫防治。同时,我们也在鼓励和号召各乡镇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自己购买,在完成自有作物病虫害防治的同时对其它农户进行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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