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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县九届人大叁次会议 第45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5688次'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对县九届人大叁次会议 第45号建议的答复
马贤伟代表: 您提出对于将乡镇卫生院建成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新宾满族自治县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新宾卫生健康局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在此之前已经进行过充分考察和调研。2019年4月16日我局组织全县乡镇卫生院院长去沉阳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实地参观和考察,并组织其参加辽宁省医养结合首席专家徐卫华就医养结合相关内容的培训。依据《对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56号)、《对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按照《抚顺市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文件精神,乡镇卫生院要建成医养结合的医疗机构必须具备中西医技术资源,康复、理疗科室、一定的床位数、养和医通道要分开。我县目前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专业型人才缺乏、床位不足、医疗养老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我县各乡镇卫生院暂时不具备建成医养结合的医疗机构。 为积极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不断推进我县健康养老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将新建的中医院于2019申报为我市医养结合试点医疗机构。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物和服务,增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重点收治失智、失能、半失能人群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和临终关怀等综合性、专业化的服务。 再一次感谢您对新宾县医养结合工作的关注,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县医养结合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让老年人拥有幸福的晚年,后来人就有可期的未来。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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