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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县九届人大叁次会议 第44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5818次'时间:2020年12月11日
对县九届人大叁次会议 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吴国贞、孟宪丰代表: 您提出的《对于解决城镇医保职工在乡镇卫生院就医难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我县承担城镇职工报销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8家。2020年,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保统一管理,全县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共16家,现已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截止目前,后纳入医保管理的8家乡镇卫生院,已初步完成报销系统的软件安装和维护,城乡居民可实现门诊、住院统筹报销,城镇职工报销软件正在测试中,测试完成后,城镇职工可享受报销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