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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县九届人大叁次会议 第3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3935次'时间:2020年12月10日
对县九届人大叁次会议 第3号建议的答复
吴秀娥代表: 您提出“对于木奇镇穆家村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穆家村一直是我县实施一事一议工程的项目村,本着村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筹补结合的原则,我县不断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其村屯建设。2011年实施了饮水工程;2012年村内道路建设8.3公里,2019-2020年村内道路建设3.1公里(2020年计划修路2.1公里),村内道路投入财政奖补资金370多万元;2014年开始县财政又落实了以村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设施、场所和项目的运行维护经费,使建设成果得以保证;至于安装路灯的建议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县财政局与木奇镇政府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积极向上级财政申报,争取获得美丽乡村等专项资金,以解决路灯需求问题。 以上为对“对于木奇镇穆家村安装路灯的建议”问题的答复,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能继续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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