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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98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4269次'时间:2019年11月30日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98号建议的答复
王金伟代表: 您提出“对于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宾县于2013年开始实施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建设,至2018年共有15个乡镇的51个行政村(54次)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投入财政奖补资金505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030万元,市级资金510万元,县级配套510万元。经过几年的努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示范村实现了村内道路硬化、村庄亮化、卫生净化、环境美化及村屯绿化,对我县农村环境建设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8年县财政局积极争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796万元用于开展农村垃圾减量工作,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2019年我县有9个村列入美丽乡村计划,其内容重点都是基础设施建设。未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县财政等部门还将结合实际积极研究相关政策,以完善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创建整洁清新宜居的美丽乡村而不断努力。 以上为对“对于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问题的答复,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能继续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承办负责人: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