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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76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2767次'时间:2019年11月30日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76号建议的答复 孙佰江、王德智、吴秀娥、王雷代表: 您提出对于加强农村自来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对于加强农村自来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建议,水务局领导非常重视,并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就您的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 2019年1月份水利部出台《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叁个责任”。农村饮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我们将工程移交至工程所在地,由受益的乡镇政府或村屯运行管理。 建议政府各部门和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农民对饮水安全的认识水平,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用水观念,树立正确的用水消费观。建议安排部分资金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进行指导、监督,组织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建议各级政府尽快成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专业机构,落实供水单位、受益村屯的饮水安全责任制,明晰饮水工程所有权,落实管理主体,明确合理的水价和收费办法,促进工程的良性运行。 在此,对您提出的提案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
承办单位:(公章)
承办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