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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72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2797次'时间:2019年11月30日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72号提案的答复 解惠元代表: 您提出对于加强小区管理及物业资金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 “对于加强小区管理及物业资金监管的建议”提案,已由县政府转与我们,在此,感谢您对我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 我县于2008年开始收缴物业维修基金,维修基金在我局管理,专款专用,全部应用于需要维修的公共部位。对于无维修基金的老旧小区,我局将向上级住建部门提请拨付补助资金,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加以维修,今年已成功申请7个老旧小区的维修资金。 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尽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问题。
承办单位: 承办负责人: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