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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建议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2349次'时间:2019年10月27日
对县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常敬国代表: 您提出对于加快农村林照办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办理林权不动产登记问题”现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计划逐步解决: 一是制定林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并成立了林权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及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设立在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是召开了自然资源局及试点乡镇林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协调会议,研究讨论试点工作。 叁是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方法,分期分批进行,对已经选定的试点村,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领导及业务骨干深入试点村进行业务指导,协调林业站、试点村干部、相关群众及第叁方测绘公司在试点村有序开展工作,在开展试点工作工程中,不断发现问题,汇总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同时制定并完善林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为未来发放林权不动产证奠定基础。 四是为解决农村群众办证难,少跑路问题,研讨在全县范围内成立五个不动产登记分支机构,现已把基本方案报请县政府,正在协调研讨阶段。 下一步,我单位将结合试点村发现的问题,逐步逐项进行整改,并通过发现的问题完善林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梳理权籍调查、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同时进一步深入推行试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未来全面发放林权不动产证做好充分准备。
二0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