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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来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浏览:9840次'时间:2020年1月29日
为切实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暂停全县各单位、社团组织举办的文艺演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各类聚会集体活动,全县各类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临时闭馆。 二、暂停全县范围内KTV、酒吧、网吧、电子游戏室、洗浴中心、足浴、健身房、麻将馆、室内健身场馆及其他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暂停全县范围内影剧院、剧场等场所的放映演出活动。 叁、关闭全县室内景区(景点),全县旅行社暂停营业。 四、禁止全县酒店、宾馆及社区、农村举办聚餐、酒席等活动,已经订餐的应取消或延期举办。 五、全县所有农(集)贸市场、农产物批发市场一律禁止交易、销售野生动物和活体家禽。 六、全县幼儿园所暂时关闭,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全部暂停,严禁教师私自违规补课。 七、暂停全县客运班车运营。 八、县殡仪馆暂停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九、全县各类公共场所、营运车辆要加强清洁、消毒、通风管理,加强体温检测;对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及各类经营场所要及时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杀工作。 十、今年从武汉(包括湖北省其他地区)返回或途经武汉返回新宾的人员,或接触过来自武汉的人员,请及时到所在乡镇(社区)、村委会登记,并主动配合疾控部门采取相关防控措施,每日测量2次体温,自觉居家隔离半个月及以上,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并密切关注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就近到定点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未到社区、村委会登记的,一经发现,请拨打举报电话:024—55020840。 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及位置: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县医院西厢楼感染科一楼 新宾满族自治县第二人民医院 县二院2号楼一楼南侧 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县中医院一楼南侧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对上述活动已收取费用或订金的,应无条件全额退款。对违反本公告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0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