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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动态 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杨奎利来源:抚顺新闻网浏览:18906次'时间:2019年11月15日
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对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11月13日,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清原满族自治县南山城镇南山城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树杰侵害贫困户利益问题。2017年8月,时任南山城镇南山城村党支部书记王树杰以惠民无公害合作社名义,与该村16户贫困户及镇扶贫办签订《脱贫攻坚信用贷款脱贫带动协议》。《协议》约定,合作社使用16户贫困户脱贫攻坚信用贷款,并享受相应的贴息贷款。合作社以向每户贫困户支付不低于1875元固定收益的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2018年9月,贷款到期后,王树杰将16户贫困户的“一卡通”存折借走,并将3万元(每户1875元标准)取走,仅支付给贫困户0.8万元(每户500元标准),剩余2.2万元据为己有。后因贫困户举报,王树杰将剩余2.2万元(每户1375元标准)支付给贫困户。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事实,2019年9月,王树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