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统计局 联系电话:0245508056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类别 | 执法主体 | 承办机构 | 执法依据 | 实施对象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备注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部委规定 | 政府规章 | 规范性文件 |
1 | 对拒绝提供统计或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统计局 | 县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6月27日修订)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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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或其他组织 | 3个月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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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迟报统计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统计局 | 县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6月27日修订)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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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或其他组织 | 3个月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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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未经批准,自行公布统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统计局 | 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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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2017年7月27日修正)第叁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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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3个月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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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未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统计局 | 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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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2017年7月27日修正)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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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3个月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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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统计人员工作失职,造成统计资料重大差错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统计局 | 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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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2017年7月27日修正)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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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3个月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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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进行欺诈活动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统计局 | 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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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2017年7月27日修正)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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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3个月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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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统计检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统计局 | 县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6月27日修订)第叁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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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无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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